范健律师,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2001年任法学院院长、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理会等职。1999年受聘于联合国计划发展署担任联合国越南改革项目顾问专家。南京市人大代表、深圳仲裁委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5年当选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范健律师1988年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1989年至1991年在德国哥庭根大学法学院留学,从事商法、国际法研究,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范健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国际贸易法研究和法律实务,已出版个人专著、合著近20部,主要著作有《商法》、《公司法论》、《中国经济法》、《反倾销法研究》、《德国商法》等。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十余项。受教育部委托起草了中国商法学教学大纲,主编了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商法》。先后赴德国、英国、美国、韩国、越南、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从事学术研究和处理跨国法律纠纷。在法律实务方面,担任省市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顾问专家,先后担任德国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南京大学、新华报业集团、江苏省体育总局、天地国际集团、广东东陵集团、郑州宇通集团、江苏地方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伯集团、中国华东石油局等单位法律顾问和独立董事。近年来每年都担任多起企业兼并、破产清算、金融证券以及国际经贸案件的代理律师和仲裁员。擅长业务领域:企业并购(M & A)、公司重组、跨国公司、国际商事,可使用工作语言:中、德、英。
刘惠明律师,生于1964年8月,江苏省靖江市人, 1985年毕业于中国河海大学土木工学院、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2000年毕业于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取得(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加州大学进修。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河海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以中、日两国文字发表过多篇论文,在日本出版过日文专著,并有多部译著。1985年起在河海大学任教,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多年。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留学日本期间,曾在日本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两年,担任过在日中律师联合会和留日江苏同学会的秘书长,并以中、日两国文字发表过多篇论文和专著。精通中日两国法律,主责民商、对日业务,刘惠明律师曾为日产汽车、三洋电器、丸红株会社、日立金属等著名跨国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国内多家大型公司及理光公司、横河电机等多家日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且积极参与援助对日本国政府的细菌战赔偿诉讼、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李秀英名誉权诉讼案各项研究翻译工作。擅长业务领域:国际经济贸易、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重大劳动纠纷,可使用工作语言:中、日、英。
肖泽晟律师,法学博士,1996年起先后就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玄武法院陪审员。已出版专著《宪法学—关于人权保障与权力控制的学说》,合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在《政法论坛》、《行政法研究》、《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曾代理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并为土地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处理多起疑难非诉讼案件。工作语言:中、英。擅长领域:行政诉讼疑难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宪法基本权利的诉讼案件。
邢鸿飞律师,河海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组成员、南京市依法治市法律专家组成员、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行政法学会秘书长等职。邢鸿飞律师198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分别在南京大学、河海大学法学院任教,为著名的行政法学及行政诉讼法学专家,发表、出版过《官僚制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多篇著作和论文。9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承办过多起有影响的、重大的行政诉讼和民商诉讼案件并担任南京高淳县人政民政府和高淳县公安局法律顾问。擅长业务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龚鹏程律师,男,1974年生,法学硕士,现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大学毕业后曾担任军校教师,1996年以284分,全军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律师资格,开始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执业。业务领域以商事、民事法律事务为主,先后办理合同、外贸、公司、破产、涉外等诉讼、非诉案件多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担任几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所办理案件中较有影响的有:利德隆实业公司、利德隆房地产公司破产案、双沟酒业集团申请宿迁波罗四通公司破产案等。并先后合著《合同法学》作为江苏省省自学考试合同法教材,发表法学论文多篇,法学理论与律师实务相结合,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能以英文作为工作语言。擅长业务领域:公司诉讼与非诉讼业务、证券、民商事,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王传清律师,男,1949年5月1日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从1973年以后从事秘书和政法工作,先后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共自治区政法委工作。1993年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刑一庭副庭长。2001年12月提前退休。2002年2月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码:100191115052),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贾政和律师,男,1964年6月生,汉族,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法学本科毕业,工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工程师、金融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资格证和国家工商局颁发的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自1986年大学毕业后,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一直潜心钻研业务,形成了一个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懂英语的知识结构体系,并以此为基础专研民商法学。现已系统地掌握了中国民商法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从事律师业务八年多时间,办理了经济、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二百余起,先后担任徐州北方氯碱集团公司、徐州绿宝集团公司、姚桥煤矿、徐州交通银行、徐州商业银行、江宁科技园科星公司、南京亚都房地产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多年来,除能熟练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以外,还特别注意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认真研究了现代企业制度,熟练掌握了企业改组、改制与工商登记代理业务;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组建与登记业务;熟悉企业资信、资质审查与招标投标业务;认真研究了各种担保法律制度,熟悉担保法律业务;熟悉金融法律业务;熟悉企业清算业务,作为清算组成员,参加了徐州汇福集团公司、徐州彩印厂、徐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和徐州仪表二厂的破产清算工作。
陈兆律师,男,198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国际高级法律人材培训中心学习。工作语言:中文、英文。陈兆律师是一个有十多年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尤其办理非诉讼业务著称,擅长于公司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策划、组织参与大型法律、商务谈判,工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不动产或动产的抵押、质押等多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累计办理案件涉及标的20多亿元。(2001年代理泰国华树胶大众有限公司与中方一进出口公司的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案、为泰方当事人挽回了巨大损失。)2003年代理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公安部主持的大型法律谈判,经过与外商近三个月的漫长的谈判,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参与谈判的江苏省公安厅、南京市公安局的高度评价。如今陈律师已担任多家大型公司的法律顾问,正用自己高超的和娴熟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李华律师,经济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执业于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并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后一直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在民商法、经济法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曾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法学论文10多篇,参编教材多本。在诉讼业务中,精通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业务及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参与多起有较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工作。对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金融、保险法律事务有专门的研究。在非讼业务中,熟练掌握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在公司设立、合并以及上市公司法律培训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作为中方法律顾问,参与中方和日本Fujitsu公司合资设立Nanjing Fujitsu Software Co.LTD。担任江苏华厦电器集团与香港安乐公司、葡萄牙EFAC电器公司合资谈判的法律顾问。是Nanjing Austwell Food Co.LTD(外商独资企业)、江苏三兴建工集团等公司的法律顾问。作为法律专业人员,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公司法案件、外商投资。
姜柏生律师,1963年生,江苏丹阳人。文学学士、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为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医学法学、法学。曾主编或与他人共同主编《医事法学》、《冷眼观潮-卫生法学热点问题探析》、《医学法学教程》;参编国家级医学法学教材两部(编委);近年在《中国卫生法制》、《法律与医学杂志》等多种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1994年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执业至今已办理百余起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侧重于医事、民事和刑事案的代理或辩护,办案作风严谨、踏实。曾获江苏省司法厅省直所先进律师。
汪小青律师,男,南京高淳人,出生于1979年12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首次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法律职业资格。2000年毕业后进入国家级企业集团红太阳集团公司工作,先后在生产基地,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清资办、集团总裁办公室法务科从事专职法务工作,在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工作近二年,负责了诉讼处理几千万呆滞款,涉到近几十家业务单位,先后出差到全国30多个地区,进行清资诉讼和财产保全。近四年的集团公司工作经验丰富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公司法务,了解公司运作管理及公司法务的重要特点。后进入南京二十一世纪投资集团法务部工作,2004年初执业于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初期就承办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减员增效集体劳动纠纷案件,熟悉公司劳动人事法律管理、为发展型公司提供了股份制改造、公司治理、公司证券等公司法律服务。在劳动用工方面为金陵晚报等媒体提供法律咨询。为方便为客户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建立自己的个人法律专业网站:劳动律师网、发起创建公司法律顾问网、江苏刑事法律网等。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公司法案件、公司劳动人事专项顾问、劳动法案件处理等。
吴健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工商登记代理人资格,曾在《江苏商报》报社担任编缉,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四年多以来,办理了民商事、刑事、行政以及大量非诉讼案件两百余件,其中包括了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案、机场高速公路飙车案、东海县多管局长签订合同失职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业务领域:办理医事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及公司非诉讼业务。
吴晓斌律师,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发表法学论文多篇,曾在多家瑞典、德国等外资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从事律师工作后,处理了多起行政诉讼与大宗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工作语言:中、英,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土地管理与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
杨学斌律师,法学学士,1999年7月苏州大学毕业后考取律师资格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曾在南京某建安公司任法务主管, 深入了解建筑公司的运行,以及对公司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就职于百老汇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商业地产开发商),任公司法务经理,负责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在执业中后期,主要办理房地产、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的专业法律事务;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典型案件有:南京某建筑公司诉徐州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案,南通某建筑公司诉南京某纺织厂建筑工程合同案,华夏银行某支行诉南京某化工厂借款合同担保案,被公安部督办的陈某等四十二被告人特大偷越国(边)境案,其中陈案被中央电视台、省市电视台等媒体跟踪报道。擅长业务领域: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赵莉律师,女,1987年至于1995年先后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1995-1997年赴日,日语学习,2001-2003在日本横浜国立大学经济法学习,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开始在日本横浜国立大学国际经济法攻读博士学位。赵莉律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水平,精通日语,熟悉英语,可以用日语和英语作为其工作语言,在法学报刊发表多篇论文,承办了几百件案件,并担任多家日资公司的法律顾问。擅长业务领域: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涉外民事等,可使用工作语言:中、日、英。
李宁律师,男, 出生于:1957年6月15日,先后在江西交通专门学校汽车制造专业学习,合肥工业大学机械系学习,1982年9月~1985年6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研究生,1990年4月~1997年3月日本静冈大学人文学部研究生,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研究生院经济研究科硕士研究生,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研究生院经济研究科博士研究生,工作经历:1974年南昌市公交公司经营管理科副科长,1985年 江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外资技术引进处副处长,1987年 江西省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事务所、华兴律师事务所 律师1999年4月~2001年7月日本东京法务株式会社亚洲部部长、日本文化交流协会国际交流促进事务局长。
夏芸律师,女,东南大学法律系教授,日本福冈大学法学博士。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学士,1983年起任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医师,1988年起赴日本工作留学,1994-2002年在日本明治大学法学院、日本福冈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律学习与研究,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成为日本医事法学会会员,以日文和中文发表论文多篇,并翻译多部日本民商法学名著。留日期间曾在东京地方法院、千叶地方法院、日本最高法院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并曾在日本卫材株式会社亚洲部、住友生命保险相互会社从事法律实务并处理了多起中日之间的法律案件,为多家日本企业赴华贸易与投资提供了非诉讼法律服务。
工作语言:中、日。擅长领域:民商事法律、日本法、医事法。
李宇律师,男,出生年于1964年,1981年9月~1985年7月江西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学习,1986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87年6月起江西省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事务所、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年6月~1995年3月 日本静冈日语教育中心学习,1995年4月~1998年3月日本早稻田大学研究生院法系研究科硕士研究生,1998年4月~2001年12月横河电机株式会社法务部工作。
董云春律师,法学本科,从事化学工程数年,具有工程师资格证,取得律师资格后从事专职律师。从业近十年来以精深法律业务水平和诚实信用,刻苦认真、全面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以及优秀的办案能力办理了数百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获得了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一致好评。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被授予“江苏省直属所优秀律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擅长对公司金融部门的不良资产案件的处理,公司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处理、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的典型案件有:1、代理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数亿元并成功追讨回数千万元债权;2、作为江苏省交通厅代理人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电梯仲裁纠纷案”获全面胜诉;3、担任中铁局集团公司、台商独资企业等多家民营企业法律顾问;4、成功地为顾问单位处理近百起民商事案件,获得顾问单位的高度评价;5、办理刑事案件多起并有数起案件无罪辩护成功;本人将以过人的实践办案能力和丰富的司法理论知识为您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唐建辉律师,199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律师资格,199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 ,获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评为经济师,2003年攻读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平安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现为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际经贸探索》、《行政与法制》等学术杂志公开发表了《论驰名商标认定的几个问题》、《期望更高的承诺——国际服务贸易中银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我国涉外仲裁国际化发展中的障碍分析》、《论国际商事争议案件中仲裁管辖和法院管辖冲突与协调》、《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具体形式的法律分析》、《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矛盾探析》等十余篇论文。曾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某省级规章的立法工作;代表某大型公司就知识产权保护与微软公司谈判,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办理某消费者诉国家烟草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云南玉溪红塔集团香烟霉变损害赔偿案,代理烟草方一审、二审均胜诉;代理某省级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维持原处罚决定;为某注册资金达1亿元的实业公司的注册登记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参与某公司转让金额近6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谈判并草拟全部合同文本。擅长业务领域:公司(公司设立、公司治理、企业收购与兼并、公司债务重组)、证券、金融、涉外投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孙雯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1996年获南京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1999年获南京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1年在美国霍普金斯国际高级问题研究院学习,获国际公共政策硕士学位;自2002年9月至今,攻读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现已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并参编《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国际规则》(英文版),同时也是《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第四版,上册)的合译者之一。擅长业务领域:国际经济法、涉外投资、国际仲裁,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葛蔚蔚律师,女,南京大学理学学士,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曾在东南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多篇。从事律师工作后,参与了商标、专利、公司法、国际贸易方面多起非讼事务。工作语言:中、英,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公司与证券、国际贸易。
徐棣枫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理学工、法学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1992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现在职攻读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1991年开始律师执业,94年-96年在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任专利代理人。1996年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律师实务》、《知识产权法》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结合教学、科研开展了大量律师实务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均有胜诉记录,在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代理过多件无效、复审案件。担任江苏省体育运动局、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天地国际集团、江苏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公司、江苏光芒集团公司、华扬太阳能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和专利顾问。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有多件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编写出版的《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选》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写出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其中代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有: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与吉姆圣德实业有限公司康复中心楼房地产联建合同纠纷案、罗马瓷砖与南化建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外合资江苏五台山体育中心保龄球馆有限公司股权争议仲裁案、溧水外贸公司诉香港盛兴实业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农行南京栖霞支行诉天地国际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深圳火王灶具有限公司诉江苏光芒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海鹰集团公司诉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台湾万人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擅长业务领域:知识产权、经济、投资,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张复友律师,1963年6月生,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1992年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曾代理及参加南京“金中富”民事、刑事案件与“梅花奖”有关的名誉侵权案,代理张建中诉刘晓庆一案,以及大量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并担任省内多家大型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善于刑事辩护和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擅长业务领域:民商事纠纷处理、刑事辩护,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徐军律师,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即从事律师工作,迄今为止,已办理和处理各种纠纷近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兼任河海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发表了多篇民商法方面论文和著作。擅长业务领域: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等。
厉佳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1966年1月生,1993年开始进入原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主办刑事、民事、房地产业务。从业以来,在刑事、民事,尤其是房地产、婚姻家庭业务方面成绩显著,经办各类案件数百件,直接、间接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八年多的专职律师生涯中,注重不断地总结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擅长业务领域:房地产、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
聂瑾律师,女,1969年10月生,曾担任大型国企机械工程设计工作,自从律师工作后,多年来利用自己在工科方面的专业优势,成功办理了几十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特别在房地产开发、房产买卖、工程承包等方面纠纷的处理中,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曾先后担任过房地产公司、工程设备公司、电讯设备公司、建工集团等十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精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工作语言:中、英,擅长领域: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法律事务。
梁三利律师,男,1971年12月出生,河南省焦作人, 2003年6月毕业于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硕士,主攻民商法,行政法. 2004年6月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从事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民商法事务和理论研究.为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江苏省行政学院法政部讲师,主要从事行政法和民商法的教学.199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专业,同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开始律师执业,擅长办理疑难、重大案件。个人格言:诚实、敬业.
李淳律师,出生于1978年月12月,1997年9月考入河海大学法律系,学习经济法专业,2001年7月毕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进入国家级企业集团红太阳集团公司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为大型公司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有着专业全面的业务水平,通过国家首次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加入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现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在读硕士,主要研究中德经济法,擅长业务领域:公司法律服务,外商投资,可使用工作语言:中、德、英。
毛积孝律师 ,男 1963年10月生。河海大学出版社法学编辑,副教授。本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河海大学。1985年工作以来,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篇,编辑出版图书多部。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代理过经济、合同、保险、建筑房产、交通事故、房屋拆迁、海事海商、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诉讼案件;全程参与了中型企业的改制工作,拟制改制的所有法律文书;多次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种非讼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企业有外商独资企业、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总资产达人民币数亿元。毛积孝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历来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执业的唯一目标。
奚庆律师,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师范大学教师, 2001年通过全国首届统一司法考试, 2002年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办理利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系列法律业务,擅长业务领域:公司、合同、其他经济纠纷,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张理律师,女,江苏省南京市人。1981年考入南京大学经济学系经济管理专业,后工作和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教学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民商法学、金融法学、票据学法等。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并执业。几年来共承办诉讼与非诉讼事务几十件, 其中有些案件在司法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例如南方证券金陵营业部与杨宣股票纠纷案、江苏吉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金橄榄广告公司借款纠纷案、太湖钢铁集团公司与江苏省物资协作开发公司购销合同再审案、帅欣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加科技中心合同纠纷案、南京托乐链条公司与江宁县外贸纺织服装公司合同纠纷案、韩素祥票据诈骗案、刘利民涉嫌挪用公款29亿元案等等。张理律师以其认真、负责、严谨、公正的办案作风和较高的法学理论造诣赢得了多方的信赖和尊敬。擅长业务领域:金融、证券、票据等,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张晓陵律师,1982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刑法专业研究生,获硕士学位。85年进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86年调至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并担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直属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政策咨询专家库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著有《过失犯罪导论》、《律师与公证》等多篇著作。张晓陵律师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宽泛的知识结构,思维深遂,机敏,雄辩,文风严谨,长于各类诉讼业务,尤精于刑辩。通气和经验的底蕴,使得他在办困难刑案中能洞幽悉微,游刃有余,屡获成功。承办过号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大案”的无锡新兴公司(邓斌)非法集资案、轰动海内外的梅花奖舞弊案(袁成兰案)以及匡雪民谋杀女友案(无罪辩护成功)等著名案件。其业绩得到国内外多家著名媒体的赞誉,德国《世界报》称其为长征途中的法学家和“南京乃至全国最成功的刑辩律师”,新加坡《联合早报》誉其为“金陵铁嘴”;《南方周末》以律师界的“当代大侠”冠其名;《中华儿女》则用“护法斗士”褒奖之。张律师不仅在业务活动中恪尽职守,最大限度地追求客户合法权益,而且以社会责任感为内驱力,以极大的热忱参与社会活动,在各类媒体中发表法律评论,推动法制的进步。1993年司法部为其颁发了首届育才奖;2003年评为江苏知名律师;2000年德国国家电视台一台专程到南京摄了他的专题纪录片,向德国及欧共体人民介绍他的律师生涯和中国法制状况。
杜庆江律师, 1963年出生,南开大学法学本科,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二级律师.曾任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安徽省建筑房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会员、安徽省司法厅高级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2000年曾领衔创办一律师事务所并获“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3年底转入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该律师自1986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18年来,先后担任多家集团公司、农业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建筑安装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新闻媒体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承办各类刑事、民事、经济案件近1000件,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近亿元,其中,他承办的周言峰故意杀人被判无罪案(《法制日报》头版刊登)、安徽一公司与吉林省某市兆华城市信用社500万元证券回购纠纷、安徽某银行与珠海一实业公司14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等大要案均得到了司法界和社会其他各界的 一致好评。办案之余,他还注重业务领域的研究工作,并先后在《中国律师报》、《安徽法制报》、《安徽律师》、《安徽法学》、《行政与法制》等国家、省级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其中两篇论文,由于见解独特并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分别被收入中共中央党校主编的《中国社会科学文库》和光明日报社主编的《今日辉煌》两书,由于他多年来在业务和学术领域的成就,九九年,又入选中国优秀专家人才库,被编入《科学中国人》人才丛书。服务宗旨: “受君之托 忠君之事”。
崔武律师,1969年生于江苏东台。曾任教师 、新闻记者。1996年成为专职律师。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国著名维权律师。1990年开始在报刊发表杂文。共有一百多篇杂文发表于全国各地报刊。现为江苏省杂文学会会员。2003年1月起在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律服务时报》开辟“崔武专栏”,每周发表一篇法治评论。受杂文创作影响,其法庭辩护亦以形象化说理享誉司法界。曾经代理过轰动全国的中国矿大副教授王培荣状告徐州市政府等行政不作为案,香港著名导演唐季礼为“旧情史”诉全国近十家媒体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被媒体誉为“杂文家型律师”。是南京最具知名度的律师之一(网络搜索排名)。主攻领域:公司法学、民商法学等。适合办理棘手民刑案件、集团诉讼案件、有新闻价值的大要案、企业债务追偿等疑难法律事务。
肖虹律师,1969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结业,198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有五年的民商事法官工作经历,五年的企业管理、商业运作经历,六年法律服务及律师执业生涯,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并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刑案、知识产权等案件,成功的典型案例有:代理江苏乔将军贸易有限公司应诉美国保健国际公司侵犯特许经营权、企业名称权、商业信誉权一案,代理江苏省丹阳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借贷纠纷案,为江苏省政府驻京某主任,扬州市某副市长作刑事辩护等。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负责人。
彭金标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以来,已办理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近百起,其中成功代理了两件无罪辩护案件及在江苏有重大影响的镇江二十一世纪乐园“巨蛋”诈骗案,并积极参与了在律师界有着重大影响的泰州蔡桂才故意杀人系列案件,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方法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和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
王思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金陵科技学院法律系主任,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正参与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工作,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和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
张济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刑法学硕士,南京气象学院法律系讲师,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张志华律师,男,1971年4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96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证书。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逾百件,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并办理多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辩护经验丰富.
陈芳律师,女,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因严谨负责、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扎实周到的法律服务而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继承、房地产、经济法业务。
王峰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南京人口学院法学讲师。曾代理与“梅花奖”有关的“黑客”名誉权等案件。擅长业务领域:民商事案件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公司非诉业务。
马笑匀律师,澳大利亚留学回国,国际经济法硕士。擅长办理经济涉外案件,项目工程法律服务,可熟悉应用英语进行法律服务。
曾诚律师,1987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部属国有大企施工企业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五年,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1992年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余年的律师生涯,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先后办理了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并因严谨负责工作作风和扎实周到的法律服务而受到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周元伯律师,195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曾任中国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现为南京大学首席法律顾问、全国诉讼法研究会干事、江苏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民法、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从事了多年法学教育工作,是中国第一批律师,现为江苏明镜律师事务所顾问。
周宁律师,1963年8月生,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江苏省省直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其中所代理的“芜湖煤气中毒”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得到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办案作风严谨、踏实,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和经济案件的代理。
郑正中律师(访问学者),台湾警大、空大、世新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国立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律研究所硕士,法学博士;博、硕士论文审查及口试委员;教育部审定全国高中、高职法律教科书作者暨召集人;现为全国仲裁协会仲裁人、中华工程仲裁协会仲裁人、专利代理人及台北忠信国际法律事务所负责人。 研究所毕业后,自1989年起在台湾地区担任法官、检察官职务,前后长达十余年;利用公余之暇,在司法院核准下赴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作学术研究及访问学者,已出版法律书籍20册,包括:《最新精编六法》、《两岸司法制度之比较与评析》、《海峡两岸诉讼法制之理论与实务》、《现阶段两岸法律制度专题研究》、《例解民法》、《法国民法典》、《劫机犯罪之研究》(上、下册)、《银行法》、《少年事件处理法》、《社会秩序维护法》、《民法与商事法概论》(上、下册)、《青少年犯罪案例与预防》(一至四册)等书;及发表法律论文八十余篇。先后担任台湾县市政府、警察局、全国移民公会、全国幼教协会、乔登美语、国立体育学院、私立亲民工商、私立精钟商专、培元中学、乐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翡翠新都社区、生活大国社区、承英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公司、行号、银行、证券公司等法律顾问,及日本SEGA等上市公司在台湾总法律顾问。曾在台湾担任法官、检察官承办数千件民、刑事、行政案件,在执业律师期间,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有许多较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如:台湾省商业会与台湾省政府之行政诉讼案件、私立精钟商专、亲民工商遭解散董事会与教育部之诉讼案件、和桐化学上市公司遭财政部及调查局移送之民事、税务等案件、全国最大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张龙宪总裁诉讼案件、温妮台风房屋重创、死伤五十余人与林肯公司建商之民事及国家赔偿案件等。擅长业务领域:两岸民、刑、行政诉讼制度、民商法律、企业并购、上市,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杜海燕 律师 李春意 律师 李穗军 律师 刘 健 律师 罗玉清 律师 姜 宁 律师 仇海军 律师 史 南 律师 许明明 律师 胡 岚 律师 王建文律师 陈 昊 律师 陈召康 律师 沈路峰 律师 徐 凯 律师 徐其永 律师 徐金海 律师 余 淼 律师 谢庆奎 律师 严国亚 律师 胡剑桥 律师 杨正宏 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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